Home / Program Notes / 布拉姆斯:狂想曲,作品79之1 | Brahms: Rhapsody, Op. 79 No. 1
布拉姆斯:狂想曲,作品79之1 |
曲目介紹 [1]《狂想曲,作品79之1》為三段體,有勻稱的ABA段加上尾奏,一開始是激動地(Agitato)的b小調A段,接著有一個對比B大調中段,有著如搖籃曲一般如歌的旋律,這兩個段落不僅是性格上的對比,在調性上也呈現出大小調的對比,呈現出晦暗與明亮的兩種效果。
此曲為雖然是單純的三段體,但布拉姆斯運用了從舒曼以來興起的「鋼琴交響化」作曲手法(使用不同風格、演奏法、調性、音域,已達到音響上的對比),在A段呈現出如管弦樂班的音響色彩,具有厚重的織度與豐富的張力;B段則以對味手法呈現三聲部的中段,充分利用了三段體形式中,段落間的強烈對比風格,來顯示浪漫派的音樂特質。 此曲一開始就是強而有力、激動的開頭,感覺較粗獷,像是奏鳴曲式當中的發展部,布拉姆斯運用了力度的對比,讓此曲產生極大的情緒起伏,不只是在強音的段落可見激烈的情緒,在靜謐的段落亦可感受到其豐富的情感。布拉姆斯在此下了一個表情記號「一直綿延的」(sostenuto sempre),希望將情感一直綿延舒展至沈靜安祥的下一段。 而在此曲的三聲部中段,布拉姆斯更為此似搖籃曲般的段落標上「非常溫柔地且有表情的」(molto dolce espress),是一個明亮且充滿希望的段落。回到A樂段之後,調性繼續維持在主調b小調,但比較特別的是尾奏轉到平行大調B大調,而尾奏運用A樂段的第二動機形成低音聲部旋律,並以此作為結束樂段的主旋律,高音聲部則是以三連音形成隱藏旋律,雖然是大調,但其所乘載的憂傷感卻遠超過結束時候該有的釋放感。 創作故事 [1]布拉姆斯的作品第79號兩首狂想曲寫於1879年,提獻給好友伊莉莎白・赫佐根貝格夫人(Elisabeth von Herzogenberg, 1847-1892),布拉姆斯起初將此作品的第一號以「隨想曲」(Capriccio)、第二號以「十分熱情的」(Molto passionato)為名義發表,當時在寄給伊莉莎白的信中,布拉姆斯要求伊莉莎白夫人建議他一個比較適合的標題,伊莉莎白夫人認為「狂想曲」這個名稱會比較適合此作品,雖然作品的清楚曲式架構和缺乏即興一點都不符合一般對於狂想曲的定義,但其素材的發展卻比隨想曲更徹底、規模更大,而且具有敘事曲的風味。
創作時期浪漫時期的音樂是維也納古典樂派的延續和發展,自1813年開始發展至1914年。在初期的浪漫時期,音樂接近古典樂派,借用古典樂派的莊重音樂形式,但有浪漫時期音樂的的詩情與幻想,同時也使用浪漫樂派發展出的作曲技巧,代表的作曲家如:舒伯特(Franz Schubert, 1797-1828)、孟德爾頌(Felix Mendelssohn, 1809-1847)、舒曼(Robert Alexander Schumann, 1810-1856)等,此樂派被稱為「新古典主義」(Neo-Classicism),布拉姆斯也屬於此樂派。
布拉姆斯被稱作「浪漫樂派時期的復古者」,他常在曲子中用古典式的材料為架構,整體卻呈現出全新的創作手法〔2〕,追求內在的感情的深刻表現,反對浮華的表面效果,風格質樸、嚴峻,作品富有哲理性。與當時的標題音樂、主張音樂應是主觀意志的直接表現的新德意志樂派(neue deutsche Schule)有很大的不同。 曲式體裁狂想曲(Rhapsody)是指一種具有幻想性格的器樂曲,雖沒有一定的形式、內容及作曲的手法,但大多是基於民歌或是民歌的風格而創作。最早來自於希臘時代的史詩,19世紀時波西米亞作曲家湯馬斯‧柴克(V. J. Tomasek, ㄚ1774-1850)首先以「狂想曲」作為樂曲名稱寫了六首鋼琴曲,一直到19世紀後半,鋼琴都一直是狂想曲所使用的主要樂器。後來李斯特創作了《匈牙利狂想曲》(Hungarian Rhapsodies, S.244),有著史詩的形式、強烈的對比與民歌的風格,開啟了國民樂派之狂想曲(nationalistic rhapsodies)的創作傳統。之後,不少的作曲家都以民歌為素材來創作狂想曲,例如德弗札克(Antonin Dvorak, 1841-1904)的《斯拉夫狂想曲》(Slavonic Rhapsodies)。
此外也有一些特例,例如布拉姆斯即曾以奏鳴曲形式(Sonata form)來創作鋼琴的狂想曲,而巴爾托克(Béla Bartók, 1881-1945)也則曾為獨奏樂器與管絃樂來創作狂想曲。 引用資料知識小補帖 |